【本報訊】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去年11月在法庭外遭兩名男子擲蛋,事後二人僅輕判罰款,律政司早前成功覆核,二人要重新判刑。代表二人的律師昨在九龍城法院陳詞稱,二人「法律上認罪,但道德上無錯」,指二人任職運輸工人,被佔中影響生計,二人與黃之鋒沒私人恩怨,受曾俊華被擲蛋及議員梁國雄在報章倡議雞蛋擲高牆所啟發才犯事,「相信唔少人會對『黃先生』做啲咁嘅嘢,可能有幾百萬人!」
兩運輸工下周重新判刑
本案被告李旺(27歲)及張家成(33歲)因一項普通襲擊罪被判罰款3,000元,律政司覆核成功後,李在判刑當日失蹤,至昨日現身法庭。代表律師解釋,李記錯上庭日子,加上遺失手機及搬離母親住所,收不到出庭的通知書。李後來看新聞才知錯過聆訊,故主動聯絡律師,希望可獲保釋,以免生計受影響。裁判官最終拒絕李保釋申請,充公其1,000元保釋金,張則續准保釋,下周一判刑。
案件編號:KCCC2286/15
■記者羅日昇、陳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