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政公署昨落案起訴蕭邦生雪3名高層,及其競爭對手高業有限公司的前司機,涉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各被告獲准保釋,本周五提堂。案情指,蕭邦生雪3名高層向高業一名司機提供約3.7萬元報酬,作為該司機提供有關高業營運資料的報酬,有關資料可能對蕭邦生意有幫助。
廉署表示,被告為蕭邦生雪(雪粒冰雕)有限公司董事兼股東蕭永斌(58歲)、營運經理張家輝(48歲)及高級經理曾昭華(42歲);以及高業有限公司前司機譚明發(31歲)。蕭、張及曾3人被控多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涉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譚則被控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涉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
換取競爭對手業務資料
案情指,蕭、張及曾3人涉於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3月5日,串謀向譚提供利益,包括提供多筆款項及在蕭邦生雪工作,作為譚提供有關高業的業務或運作資料的報酬,而有關資料可能有助蕭邦生雪的生意;譚涉嫌收受約3.75萬元。蕭、張及曾又涉於2013年4月24日,串謀向高業及其代理商雅達(香港)有限公司的一名司機,每月付款3,000元及在蕭邦生雪工作,作為提供有關高業或雅達業務資料的報酬。
■記者陳沛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