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收民陣手機案押後

警收民陣手機案押後

【本報訊】民間人權陣線去年舉辦7.1遊行,警方以違反不反對通知書及阻差辦公為由拘捕民陣五名成員,更沒收手機。負責為民陣駕開路車的司機岑永根指警方沒收其手機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提出司法覆核,案件昨聆訊。律政司以警方沒查閱手機內容等理由,企圖說服法庭不要介入本案。惟法官區慶祥認為沒收手機是否違憲可供爭議,要求律政司補充理據,下月21日再審理。
案中被列為有利害關係一方的民陣前召集人陳倩瑩在庭外批評律政司失職,指訴訟已進行一年卻仍未準備答辯內容。陳又指律政司圖以事件屬個別例子及爭拗過於學術性為由,游說法庭不要審理本案,可見警方或律政司不欲將沒收手機是否違憲的議題帶上法庭審理。
警方由律政司代表,派出資深大律師莫樹聯出庭,要求押後聆訊以補充陳詞。代表岑永根的資深大律師潘熙不反對押後。而代表陳倩瑩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則直指爭議涉及全港700萬人每日生活或會面對的危險,必須盡快處理;又認為聆訊文件來往逾年,律政司應已準備充足。另外三名相關人士楊政賢、洪曉嫻及陳小萍,由大律師黃雅斌代表。
案件編號:HCAL122/14
■記者楊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