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審鉛凶】
【本報訊】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昨進行第3天聆訊,房屋署副署長馮宜萱交代整個建屋流程,披露了房委會原來由開工、施工以至完工都全程「漏招」沒有驗鉛。馮承認動工前檢測物料包括油漆卻不包焊料,施工期間亦只檢測喉管水壓等,連完工也不會使用快速測試檢測焊料,就批出相關文件。代表委員會的大律師石永泰猛轟房署是單憑信念去保障食水安全。
記者:袁柏恩 鍾雅宜
石永泰指當建築物料送到公屋地盤時,承建商會在房委會監督下檢查32項物料,卻不包括焊料,質疑連油漆或固定瓦片的塗層都驗,「係咪覺得焊料好小事?危險唔過塊瓦跌落嚟?」馮宜萱指房委會制訂清單是按業界做法,因無迹象顯示焊料有健康風險,加上今次鉛水事件前未發現過有人違規,但事件後已經一事長一智,又指清單有定期更新。但委員會委員黎年指清單最後更新日期為2005年。
馮承認施工期間只會檢查水壓和滲漏等,不會檢查焊料,即使完工後亦不會化驗焊料,是鉛水事件後才知有儀器可就鉛作快速測試,石永泰指即整個工程均無檢驗焊料有否含鉛,質疑房委會如何在申請水紙時簽署文件確認水喉符合規定,「你只係基於信念,又冇驗過,點能夠覺得喉管附合英國標準?」

靠承建商提交證明
庭上披露中建將喉管工程外判予何標記,由何標記負責採購。但何標記並無保留任何焊料記錄,中建亦只保留了少數送貨單。就施工前的焊料批核程序,馮宜萱解釋,因完工後已銷漽相關建材樣本,故無法探究當時承建商有否呈交整卷焊料。她又承認,房署倚賴承建商提交的證明來檢測焊料,並無使用儀器。
馮在供詞中形容焊料是「insignificant sundry item」,即是「細眉細眼」,石永泰質疑是否因細眉細眼而「睇漏眼」。馮澄清此說法是因焊料非獨立採購項目,而是與喉管「連工包料咁買」,她又指焊料價錢只佔整體建築費的0.026%,數目不大。不過委員會主席陳慶偉就質疑有關講法,指當工程被判上判,「就係一個significant sum」。對於馮稱,若分判商或工人知道代價大,應不會刻意使用含鉛焊料,陳即回應:「搶嘢要坐監好多人都知,但都有人搶嘢㗎嘛!」
委員會又要求馮解釋為何使用焊接方法接駁喉管而不用機械接合等,她在供詞解釋因使用焊接方法可在短時間接駁多條管道,及更有效確保管道不會漏水、彎位接駁能耐較高等,而機械接合配件較重不方便施工。她強調選用焊料接合純因技術和應用需要,與成本無關,但事發後房委會正考慮使用內置焊料的喉管作接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