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炳江大狀:收甜頭不一定有問題

郭炳江大狀:收甜頭不一定有問題

【新地上訴案】
【本報訊】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收受新地高層利益案,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一方昨繼續上訴陳詞指,收取「甜頭」不一定有問題,正如立法會議員收受捐款,只要作出申報就不算行為失當。同樣地許收錢時,根本未上任司長,而他收錢只為保持與新地及郭家的關係,沒有違反責任,被告不應被定罪。
前日未有現身法庭的新地主席郭炳聯昨首次到法庭旁聽上訴案,他謂因前日未及返港,故沒到法庭。至於郭炳江兒子郭基煇昨再趁機與父親見面,把握等候開庭前空檔隔着犯人欄與父親談話。
控方指控許在2005年上任政務司司長前,收受新地的金錢利益,作為他上任後傾向優待新地的甜頭。代表郭炳江的英國御用大律師Clare Montgomery昨指甜頭有不同類別,有些甜頭是合法。Montgomery舉例立法會議員收取捐款,只要他作出申報,不算違法;但若是一個法官收受利益,這種甜頭便可能違法,故每宗案件情況不同,若收甜頭的人事後違反責任,嚴重影響公眾利益,才算犯法。

官質疑:為何要收買朋友

Montgomery質疑許收錢的情況,是否算是十分嚴重而要將他定罪,又指上任司長前當新地顧問的許,收錢只為保持與新地及郭家關係,並不代表他將來會有行動優待新地。Montgomery指控方起初只稱新地給利益予許,是安插耳目入政府,但後來又說成是收買朋友,批評原審法官沒就此引導陪審團。楊官聽罷後質疑,為何要收買朋友?為何要安插耳目?不就是想收風嗎?Montgomery續指,涉案的850萬元,是許在上任司長前收取,故許當時不算是公職人員。但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反駁,許當時是以司長身份收錢。Montgomery重申,許不是公職人員,不構成罪行,同時,許上任後沒有證據顯示有機密的政府資料外洩。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CACC444/14
■記者黃幗慧

郭炳江一方昨繼續上訴陳詞。
馬泉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