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在錫410萬酬勞凍過水

劉在錫410萬酬勞凍過水

韓國「國民MC」劉在錫遭前所屬的Storm事務所拖欠6億韓圜(約410萬港元)的演出費,官司持續5年,首爾地方法院近日判劉在錫敗訴。劉在錫於2010年10月跟Storm解約,要求對方支付拖欠的演出費,不過Storm於2010年5月進行了債權凍結,於是劉在錫向Storm的債權人SKM公司提出訴訟,不過法院就以「演藝活動的所有收入應由所屬事務所獲得後再進行結算」為由,判劉在錫敗訴。而劉在錫主持的《無限挑戰》獲封做收視綜藝之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