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兩次被醫務委員會裁定專業失德的皮膚科專科醫生葉榮根,昨日第三度接受醫委會紀律聆訊。他被受濕疹困擾女病人投訴,指控他沒正確及適當處方長達49日、有損肝臟的藥物給她,並且沒監察病人長期服藥後對肝臟功能影響,共涉兩項專業失德控罪。
女投訴人薛美萍(譯音)作供指,本身受長期濕疹困擾多年,2009年求診女中醫師再轉介皮膚專科葉榮根醫生。首次求診時驗出有金黃葡萄球菌及念珠菌。她說,在2010年11年至2011年1月期間,前後八次向葉榮根求診,最初處方抗生素Cloxacillin,後更換副作用包括損害肝臟的Terbinafine(特比萘芬)給她治療念珠菌。
病人投訴藥物傷肝
投訴人作供時指,擔心長期服用該藥物會傷肝,曾向葉表達憂慮。她又否認葉曾建議她做肝酵素化驗,強調葉只表示要相信醫生很清楚處方的藥性,但承認求診葉榮根後濕疹有改善,惟每次診金收費要1,500至1,800元,考慮濕疹好轉後不再向葉求醫,但葉指只是整個療程中期階段。
她於2011年1月12日最後一次看葉榮根後,翌日因口腔炎去看普通科醫生,並出示葉榮根處方的藥物給該醫生看,該醫生建議她做肝酵素化驗,報告結果證實肝臟功能良好才讓她安心。她隨後向醫委會投訴葉涉專業失德。
控方傳召專家證人香港大學內科學系臨床副教授孔繁毅作供,他指出Terbinafine是治療真菌藥物,但必須要密切留意用藥後對病人肝臟影響,使用一段時間後應做肝酵素化驗。
聆訊昨日未完,排期至明年3月繼續。辯方將傳召專家證人香港大學內科及肝臟科講座教授黎青龍作供。
葉榮根曾於1999年誤診一名婦人感染性病「椰菜花」,2001年遭醫委會裁定專業失德;2009年又因收取病人過高化驗費被裁定專業失德。
■記者林社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