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警署內 特警佩槍走火

機場警署內 特警佩槍走火

【本報訊】赤鱲角機場警署昨晨發生警槍走火事件。一名駐守機場的特警在警署退彈及入彈區為佩槍Glock 17上膛時意外走火,射出一發子彈,幸無傷人。今次是警隊3年來第4宗涉及Glock 17手槍的走火事故。

同款槍三年來四釀事故

昨晨8時許,一名機場特警在槍房領取Glock 17手槍後,上膛時疑意外走火,射出一發子彈,幸無傷人。警方重申,警隊就裝備的保管及使用有嚴格的規定,如證實有人員違規,定必嚴肅處理。
Glock 17手槍為半自動曲尺手槍,由奧地利製造,可裝7至15發子彈,特點是槍身輕易操控,但槍輕影響發射的準確度,為警隊要員保護組(俗稱G4)、機場特警、飛虎隊、反恐特勤隊及水警的佩槍。

Glock 17

去年1月,一名機場特警在更衣室更換槍袋時,其Glock 17佩槍意外走火射出一發子彈;同年3月,一名水警在昂船洲水警小艇分區警署槍房,為其Glock 17手槍抹油時,佩槍意外走火射出一發子彈。
另外,於前年7月,一名水警在昂船洲政府船塢的水警基地,為其Glock 17手槍退膛時走火射出一彈。
■記者文兆麟

赤鱲角機場警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