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張曉明特首超然論 評三權分立陳弘毅:司法獨立是共識

提張曉明特首超然論 評三權分立
陳弘毅:司法獨立是共識

【本報訊】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早前提出特首超然論引起譁然。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鄒平學為張辯護,指若承認三權分立,就不能體現中央權力,又指不宜稱《基本法》為本港的「小憲法」。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認為,本港的政制即使不使用三權分立的說法,但共識是行政和立法機關之間互相配合、互相制衡,惟司法獨立。
記者:呂浩然

鄒平學昨出席一國兩制講座時指,沒有國家的統一和主權完整,兩制就無從談起,故一國與兩制並非「平起平坐」,又強調《基本法》屬授權法、限權法,不存在剩餘權力問題,既然是授權就不能沒有監督,不能放任不管。他認為不宜稱《基本法》為「小憲法」,因本港不是國家,這說法亦架空了內地憲法。

護法:京官有言論自由

鄒引述提出一國兩制的鄧小平稱,大家可罵共產黨,但不能化成行動,本港亦不能成為反共基地。鄒又為評論香港事務的內地官員辯護,指內地官員有言論自由表達個人意見,只是香港特別敏感、特別容易政治化。對於特首超然論,鄒反問若承認三權分立存在,如何體現中央的權力?又指三權的權力都來自中央。
出席同一論壇的陳弘毅覺得,《基本法》建立的政治制度、人權保障制度大部份運作順利,一國兩制大部份內容亦成功實施,目前兩制主要在政治和法律制度方面出現差異,繼而有衝突、矛盾是難免及自然的,認為《基本法》已有制度處理這些問題。
陳亦指出,張曉明的言論只是源於《基本法》規定特首要同時向特區政府和中央政府負責,又認為即使不採用三權分立的說法,社會共識也是行政、立法機關有互相配合和互相制衡,而司法獨立。雖然《基本法》無明文規定行政主導,但本港法院的判詞、判例都有提及過,而且《基本法》也規定本港的財政建議須由行政機關提出,個別議員不能提出。

張曉明(左)早前指梁振英身為特首,權力凌駕於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