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處:退休不確保有公屋

消防處:退休不確保有公屋

【本報訊】6名居於宿舍的消防員及救護員,多年來透過「公務員公共房屋配額計劃」申請公屋均失敗,退休後遭處方要求遷出宿舍,他們稱為此嚴重擾亂退休計劃,故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房委會及消防處處長決定。法官昨聽取與訟雙方陳詞後,明言將於一個月後頒判詞。

申請人:早啲講會儲錢

6名申請人為退休消防總隊目李劍明、退休高級消防員陳漢傑、伍耀培、消防隊目吳家祥、王坤良及救護員鍾國文,答辯人為房屋委員會及消防處處長。申請人認為過往從未有退休消防員在未獲分配公屋前遭逼遷,答辯人的決定違反他們可獲分配公屋的合理期望。
答辯一方則強調,公屋供應短缺,只會按優先次序輪候,配額與退休人數無直接關係;配額亦非消防員福利,答辯人從未確保退休消防員可獲分配公屋。
申請人李劍明在庭外稱:「點解做卅年至退休後,先話冇公屋畀我?若早啲講,我哋可以早有準備,會儲錢,佢將我嘅退休生活打亂晒!我收到信後好震驚!」王坤良則指他自2006年起申請公屋,一直未獲回覆,但辯方竟指他們多次拒絕獲分配的公屋單位。
案件編號:HCAL92,107-111/15
■記者陳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