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往例子】
雖然何為「股價敏感消息」未有明確定義,但過往確有不少上市公司董事,因在公司公佈消息前買賣股份,而惹上官非。如2012年奧思(1161)失去H2O+中、台獨家分銷權,其主席余麗絲偷步在消息公佈前沽貨,最後被裁定取消董事資格,並要交還28.1萬元利益。東亞銀行(023)主席李國寶早年身為美國道瓊斯集團董事時,亦因涉嫌向友人披露公司遭洽購消息,而被美國證監會起訴。
李國寶當年身為道瓊斯董事,得悉梅鐸旗下新聞集團有意收購道瓊斯,涉嫌多次向友人梁啟雄通報消息,梁氏女兒及女婿靠買賣道瓊斯股票獲利800萬美元(約6,224萬港元)。美國證監會其後民事起訴眾人涉內幕交易,李國寶等人08年與美證監和解,賠款6,318萬港元,但不承認、亦不否認有關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