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北市一名郭姓工人(三十四歲),去年與已過世好友的妻子同居,卻趁機染指好友的十四歲大的女兒。友妻發現後警告郭男不得再犯,郭男竟反駁:「發生就發生了,等她滿十六歲,我就娶她。」事後還和少女性交三次,都被同居女子撞見。新北地檢署星期四依與未滿十六歲少女性交罪起訴郭男。
案情透露,去年二月初郭男跟父親吵架被趕出家門,隨即聯繫已過世好友的妻子,經同意後搬進好友家,與好友的妻子及三名兒女共處一室。後來,他不但進一步與好友妻交往,還偷偷和好友的大女兒發展不倫戀。
去年十月廿一日下午,郭男見好友的大女兒放學回家後,覺得疲累上床睡覺,竟摸上床和她發生第一次性行為。當晚,郭男好友的妻子和大女兒一起洗澡時,意外發現她內褲有血迹,追問才知女兒竟與郭男性交,憤而警告郭男不可再犯。
郭男見劈腿母女情節曝光,乾脆不再閃避,隔月起先後在浴室及房間和少女發生三次性行為,都被好友的妻子當場撞見,少女的母親卻刻意隱瞞。直到少女在學校告知女同學,女同學轉告老師通報社會局介入,才揭發這起荒淫的母女共侍一夫案例。
郭男到案辯稱沒和少女上床,少女卻坦承有和郭男發生四次性行為,還跟社工表示,她深愛郭男,也認為郭男會娶她。少女母親也作證三度目睹郭男和女兒做愛,醫院驗傷也證實少女的處女膜有傷,檢方因此將郭男起訴。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