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思捷(330)受惠兩年來首見起色的季度數據,本周股價已累升27.68%。翻查聯交所股權披露,主席柯清輝及行政總裁馬浩思早在公佈數據前一星期,分別增持100萬及50萬股,至昨日賬面獲利203萬及102萬元,市場質疑兩人或構成內幕消息交易,依例最高可監禁10年、罰款1,000萬元及取消董事資格5年。
記者:黃翹恩 鄭柏齡 石永樂
思捷財務總裁鄧永鏞回覆本報查詢,指兩人增持前已徵詢法律意見以確保合規,董事會亦同意交易。至於為何合規顧問准許二人在公佈季度數據前夕入貨,思捷截稿前未有再解釋。柯氏以短訊回覆,現正身在北京,除鄧永鏞回應外再無補充。
思捷本月26日公佈未經審核的首季(7至9月)同店銷售增10%,周二至今股價累升28%。股權披露顯示,柯清輝早於14日至19日共斥656萬元增持100萬股思捷。馬浩思在16日斥327萬元增持50萬股。兩人增持平均價6.54至6.55元,昨收8.58元。
董事緘默期禁買賣
思捷發言人解釋只是更新(update)營運數據。但即使不受業績緘默期限制,證監會《內幕消息披露指引》舉例,業務表現、預期盈利或虧損出現變動等,可視為「內幕消息」,需於「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盡快公佈」。
根據上市規則,刊發季績、半年結前30日,以及刊發全年結前60日,即俗稱「緘默期」內,董事絕對禁止買賣該股股份。
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可對違反披露股價敏感資料的公司及董事民事制裁,包括取消董事資格最多5年,罰款最多800萬元,並需還原交易。倘事態嚴重,律政司可就內幕交易提出刑事檢控,最高可判監禁10年及罰款1,000萬元。
證監會及聯交所均不評論個別事件。獨立股評人David Webb直言事件「令人憂慮」,關鍵在於柯馬二人是否知悉6月30日年結後至首季(至9月底)財務數據,「很明顯半年一次財報無法消除圈內及圈外人的資訊落差」,建議強制刊發季報。
立信德豪董事林鴻恩指不論任何原因,董事於未公佈股價敏感消息前買賣股份,即可能牴觸法例。即使未有確實定義,「得圍內知、條街唔知」即屬股價敏感。執業會計師林智遠認為公眾及投資者會因此質疑公司管治水平。
一位專門處理金融案件的律師認為,思捷公佈的雖是季度營運數據,但事後股價大升,可見是股價敏感消息;公司公佈財務數據前應會開會討論,即使獨董缺席會議,事後亦會收到電郵通知,傾向相信二人犯了低級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