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所料,美國海軍驅逐艦拉森號進入了中國人工島渚碧礁12海里範圍內,向中國和國際宣示了不承認「人工島可以取得領海」的立場。這個行動是符合國際法的,但美國還沒有完全達到其法律的目的,在往後幾周,美國可能還會進行升級的宣示方式。
多種證據顯示中美之間對此舉是有默契的。第一,中國9月「無緣無故」進入美國阿留申群島的12海里水域,美國對此表示符合國際法。這是美國先讓中國一步,讓中國在美軍行動之後有台階可下。第二,在美國高調預告行動之際,中國沒有「語氣激昂」地指摘,相反,中央軍委副主席范長龍在香山研討會上表示,即便「涉及領土主權問題,中國也決不輕言訴諸武力」;而外長王毅前天則表示,希望美國「三思而行」,罕見地用了「奉勸」而不是「警告」的口吻。
第三,美國出動速度較慢的驅逐艦,而不是速度較快的瀕海戰鬥艦,就是要大搖大擺地進入12海里內,在訊息極為充份的條件下,中國沒有派出戰艦在水域對峙。第四,著名的「看門狗」媒體《環球時報》,在事後發出了《勸闖南海島嶼12海里美軍艦做做樣子滾蛋》的文章,這篇語氣出奇地平和的文章與其是說給美國聽的,還不如是告訴國內民族主義分子「美國巡航問題不大」。第五,在外交部發言人陸慷最新回應中,中國船隻進行了「監視、跟蹤和警告」,沒有類似背景下的常用的「驅離」,其他語言也很溫和。
《環球時報》的文章還有一個在大眾媒體中少見的細節。它承認了「中國在南沙目前控制的島礁都屬於二三類」,即「(二類)礁,露出水面一點,有12海里領海,沒有專屬經濟區」,以及「(三類)低潮高地,潮落才露出水面,潮漲則看不見,沒有12海里領海」。這意味着,《環球時報》也承認中國所佔領的渚碧礁和美濟礁是無權獲得領海的,而永暑礁等礁石,也無權獲得專屬經濟區(以及大陸架)。
接着還有「中國擴建島礁後,沒有就是否擴大領海問題進行說明,這也是國際法的一個模糊處。」這段文字寫得模模糊糊。乍眼看來,看似反駁美國的論點,說建了人工島後,就可能獲得領海。其實,國際法上較為模糊的只是:像永暑礁那樣的礁石,原先有領海,擴建之後是否能擴大領海。但像渚碧礁和美濟礁那樣原先沒有領海的低潮高地,自然就不存在擴大領海的問題,這和公約121條的清晰規定是一致的。
按國際法化解矛盾
《環球時報》故意模糊的說法,很能說明其真實意思是願意遵從國際法的規定。
在南海問題上,中國遵從國際法是一個合適和正確的選擇。原因在於:第一,公約是中國全程參與制訂、簽署和批准的。它不是外國制訂後強加給中國的規則,不存在「別人制訂的規則中國沒必要遵守的問題」。第二,公約已經成為國際社會的準則,中國貿然違反公約,在道義上和法律上都處於下風,只能給世界留下一個「不遵守規則」形象,對要成為負責任的大國、希望主導制訂世界規則的目標嚴重不利。
第三,中國在制訂公約的時候,是一個海洋弱國,站在沿岸國利益的一方。這種立場對現在中國已經成為海洋強國的現實是不利的。從利益角度,海洋越開放就越有利,中國和美國現在在海洋權益方面是相向而行而不是相反。單從中國的利益出發,最令人滿意的當然是所有好處都全部拿了:既要自己航海自由,又不能讓別人航海自由。但這既不符合公義,也不切合實際。在全球利益和局部利益的矛盾下,中國必須要作出取捨。
最後,南海問題上看似矛盾眾多,但其實只要依照國際法,並不是難以解開的死結。如果中國肯放棄不符合國際法的訴求,那南海的問題就已經解決一大半。從這個意義上說,美軍這次南海巡航事件可能是一個轉折點。
黎蝸藤
旅美歷史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