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9月26日學聯與學民思潮發起「重奪公民廣場」,其間警方與示威者衝突,一度施放胡椒噴霧。一名職業治療師次日凌晨用水潑濕警員,被控普通襲擊罪,昨在東區法院被裁定罪成,但獲輕判有條件釋放,自簽1,000元守行為一年。
被告周昀霆(29歲)辯稱當時非故意向警員潑水,而是為前方女示威者清洗髮尾和肩上胡椒噴霧殘餘物,不肯定有否潑中警員。但裁判官不信納,指周作供時將潑水改稱淋水,而周不認識該女子,向她潑或淋水前沒徵詢她同意,更稱她被潑後無反應乃匪夷所思,加上清洗動作相信不會濺濕警員,令警員離開崗位拘捕他,故裁定罪成。
辯方求情指周的行為並非攻擊性,潑的是水而非厭惡性物質,不會造成嚴重傷害,他已明白出現於案發場合並不理智,又指他下月將與女友結婚。裁判官認同襲擊輕微,理解示威者情緒高漲,判他有條件釋放,並繳堂費1,000元。
案件編號:ESSC2796/15
■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