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林鄭司長的公開信(前線科技人員 李妙梨) - 李妙梨

給林鄭司長的公開信
(前線科技人員 李妙梨) - 李妙梨

林鄭司長:
司長認為「依法辦事」及「認知不足」,就代表了水務署已經做得很好、房屋署及承建商都只是因為「認知不足」才會出錯,香港市民就不應再追究,慢慢等政府去「處理」食水含鉛量超標的問題?
我想請司長認真聽聽我們前線科技人員的一些意見:
一、有關鉛毒對嬰幼兒及孕婦的影響,世衞有關鉛毒、德國BfR(化學物質、微生物及重金屬風險管理中心)及美國EPA(美國環保署)等也有提及鉛的危險性,甚至特別強調對嬰幼兒的影響及這個群組對於鉛毒的反應特別敏感,所以都一致同意鉛在嬰幼兒這個群組是沒法設定安全界線的。這些都不是泛民議員可以虛擬出來的事實,如果林鄭司長仍然有認知不足,我相信有很多市民都樂意提供相關的資料給司長參考。
二、其實有關鉛及其他重金屬對人體的影響,不論世衞、美國EPA、歐盟ECHA(化學物質及重金屬管理機構) 及德國BfR也出了很多相關的風險評估報告,一致指出鉛是高危的重金屬,而出口去歐美國家的產品,特別是玩具、與食物及食水接觸的物料,鉛都是必須檢測的項目。
三、若果司長有留意歐美新聞的話,應該記得2007年聖誕前夕,很多住在美國的家長也怕買不到聖誕禮物給孩子,事緣有很多大型玩具品牌如Mattel、Fisher-Price有大量產品含鉛量超標,需要全面回收,如果鉛毒對於嬰幼兒及兒童不是來勢洶洶,又怎會有這麼大型的全面回收?而Mattel更因為監管失職而最終被起訴,賠償了230萬美元。

「認知不足」最荒謬藉口

四、司長,你或許會認為「認知不足」是可以接受的藉口及覺得已經認錯了,可是作為品質技術員的我卻覺得「認知不足」是最荒謬的藉口,水務署的角色是監管,確保香港市民有安全的食水,同我的工作很相似,是減少有害物質或產品流入市面,確保市民有安全的產品。這是一個重要的角色,如果真的「認知不足」,其實已經不能勝任。而且水務署提交的初步調查報告顯示,有超過半數銅合金部件的含鉛量同承建商提交的根據標準 BS EN 1982測試報告中的成份也不相符,甚至連牌子也同承建商提供的文件不相符,我在較早前已經出了一封公開信諮詢水務署署長,可是至今仍未有實質的回覆,懇請司長跟進。
五、司長說泛民議員不停點火說「中國」出品的有問題,我想司長不太了解「國情」,根據我從報章及工作上日常接觸的中國人(大部份都是廠家)口中得知:大部份中國人也不相信中國出品,只好去全世界各地走水貨。歐美國家為了更有效確保入口商及零售商會監管進口產品的安全性,所以建立了產品安全法、食水安全法等。如果司長真的不想市民認為香港政府有意保護「中國」承建商,懇請司長一定小心查證,還香港市民一個公道。
六、不知道司長是否去過那些受鉛水困擾的屋邨?我在早前去過啟晴邨,了解過一些居民的生活,因為家中食水含鉛,完全不能在家煮食,增加日常開支,家中有嬰幼兒的更不方便,只可讓嬰幼兒飲用樽裝水,而水務署提供的街喉,流出的食水有時是奶白色,大部份居民也不敢飲。從居民的憂慮表情及傾談中,可以感受到他們生活在擔憂中,情況令人心痛。司長,相信您也有同理心的,不要為了所謂的「面子」而說出瘋狂的話,請好好聆聽市民的聲音。

李妙梨
前線科技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