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士照明下周一復牌

雷士照明下周一復牌

【本報訊】先後經歷股東爭拗,及創辦人吳長江挪用公司資金的雷士照明(2222),公佈已達成所有復牌條件,將於下周一復牌。不過,據公告披露,被吳長江挪用的5.51億元(人民幣.下同)的公司資金,最多只有2.66億元有機會收回,意味公司去年業績中須就事件額外作2.85億元的減值撥備。
雷士照明於去年8月11日開始停牌,停牌前報1.76元。公司在公告中表示,吳長江未經董事會授權下,以「雷士中國」名義訂立14份質押及擔保協議,合共提款5.51億元,而最終相關貸款違約。公司須要在去年的合併報表中,將該筆款項記錄為「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減少,改列為「預付款、保證金及其他應收賬款」中。
不過公司指出,只有2.66億元的所欠應收賬款被視為可收回,故將要作出2.85億元的撥備,並於去年的業績中列作「其他應收一家公司款項的減值損失」入賬。另外,公司有一筆約5,413萬元的款項遭法律訴訟凍結。
雷士照明表示,公司最大潛在信用風險是無法收回該2.66億元的應收款,及若敗訴後約6,000萬元加利息的損失。不過公司強調,失去款項未對公司營運造成重大影響,因公司擁有巨額淨流動資產,足以支持營運。
據雷士照明上半年業績披露,錄得純利1707萬元,按年跌70.6%。至於未計撥備下,公司現金為7.8億元,但有1.8億元短期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