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011年六四集會警方人流管理混亂,同年8月女商人企圖向訪港的時任國家副總理李克強請願被捕,監警會經過4年調查昨發表報告,並公佈另外兩宗涉公眾活動的投訴調查報告,包括2012年6月民陣到特首辦就港人權問題示威引發的投訴,及前年5月學聯女示威者遭男警熊抱事件。4宗個案涉19項指控,經投訴警察課調查及監警會審查後,僅1項指控獲證明屬實,其餘被裁定「無法證實」、「無法追查」、「並無過錯」。投訴人均不滿結果,指監警會審查無法律約束力,公眾不要抱有期望。
記者:謝明明 梁御和
總督察熊抱女示威者 無法追查
監警會昨公佈的報告,包括2013年學聯到明愛專上學院向特首梁振英示威期間,女學生何潔明被男總督察「熊抱攬胸」的投訴。
學聯多名代表其後到監警會辦事處呈交投訴信,時任學聯秘書長陳樹暉表示:「信中有齊事件描述,有埋相同兩條影片,基本資料畀晒佢」,指控男警接觸女示威者,清場時無作警告,涉行為不當、違反警務程序及濫用職權等3項投訴。
總督察稱當時不知是女性
涉事總督察接受調查時解釋熊抱只是「情急之舉」,全程只有2秒,至後來才從新聞報道中獲悉對方是女性。警方及監警會最終則以投訴一方沒有協助錄取口供為由,將投訴列為「無法追查」。報告顯示,警察投訴課接獲投訴後曾兩次發信傳召,要求投訴人及證人協助調查,但未獲回應,於是自行翻查閉路電視、警方及傳媒在當日拍得的片段,惟均未有拍到完整過程。
不過,同一片段則顯示警方曾兩次以揚聲器作警告,只是示威者未有理會,更以身體衝擊警方防線,由於女示威者人數超過女警,故難免有肢體接觸,故將3項指控列為「無法追查」。監警會則同意有關結果,只建議警方在日後的公眾活動中部署更多女警。
被熊抱的何潔明表示,由於監警會沒有法律約束力,投訴成立與否也沒分別。例如早前監警會裁定朱經緯打市民事件成立,警方也可以不同意,因此不會對此機構抱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