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鏹案正室問被告「揀小三定我」

淋鏹案正室問被告「揀小三定我」

【本報訊】鐘錶公司東主與女下屬發展婚外情,疑惹來正室買兇向小三淋鏹水,任職公司工程師的霍家寶被指擔任中間人及協助通風報信。控方昨播放霍的警誡供詞片段,他指正室不時聯絡他,自揭想離婚,又謂不明白丈夫為何選擇事主作小三,更曾展示小三的照片問:「如果畀你揀,你會揀佢定揀我?」霍沒直接回答,只稱:「唔好講笑啦!」
首被告霍家寶(37歲)向警員表示,正室何聘兒(48歲)曾要求他協助搜集公司文件,以便將來處理贍養費事宜。其後何得知丈夫李志君(47歲)與女事主譚珮瑩(33歲)有婚外情,揚言曾「搵人搞佢」但不成功,遂要求霍協助找有背景人士。其後何霍等人出席飯局,席間有人指若向事主淋鏹水「好大鑊」,但何堅持。霍聲稱案中沒有任何得益,回想起來「覺得好蠢」及感內疚,更一度希望轉任控方證人。
案件編號:HCCC120&432/14
■記者楊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