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亞經理偷姑姐170萬

東亞經理偷姑姐170萬

【本報訊】東亞銀行前分行男經理深獲姑姐信任,12年前交託170萬元款項予他代為開立定期戶口,更簽署空白授權書代處理續期。豈料姑姐所託非人,姪兒偷去款項兼投資外匯將錢蝕光。事件因去年姑姐要求提款,拿着姪兒偽製的文件到銀行提款而揭發。姪兒昨在區院認罪。

銀行扣被告公積金還款

53歲被告梁曉聰於案發時在東亞銀行皇后大道東分行任職經理,他昨承認盜竊及使用虛假文書兩罪,控罪指他於2002年盜取屬梁碧珍的170萬元,另於去年11月20日,使用三張偽製的「定期存款續存證明書」,令梁碧珍相信為真文書。
控方指現年79歲的梁碧珍信任被告,一直只口頭查問而未有索閱定期單據。直至去年11月,姑姐要求提款,被告將上述假文件給她,她持假文件到分行提款不果始揭發事件。被告事後向東亞招認並於年底被辭退,東亞連本帶利向姑姐償還226萬元後,在被告的280萬元公積金中扣除作賠償。法庭將案押後下月10日判刑,還柙期間索取背景報告。
案件編號:DCCC670/15
■記者陳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