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古回覆】
港交所(388)早前公佈,決定擱置有關「同股不同權」研究。《華爾街日報》日前刊登評論文章,建議太古(019)取消其「A、B股」股權制度,以改善估值及流動性。太古回覆《蘋果》指不回應有關評論。
《華爾街日報》指,太古早年以A、B股組成的股東結構,主要為保障其家族對集團控制權。不過,由於大股東施懷雅家族已持有集團50.8%股份及61.7%投票權,意味透過B股來控制集團的重要性已大減。
史樂山曾指無意重組
該文續指,如太古取消A、B股制度,可多方面有利集團發展,包括提高股份市場流動性、增加在恒指中的權重,並改善其企業管治情況等。太古昨回覆指,不回應有關評論。不過,太古主席史樂山今年5月表明,A、B股重組過程複雜,而且好處有限,故無意重組。
在70年代,不少上市公司為以較低成本,維持公司控制權,故發行A、B股「以小控大」。除太古外,曾發行A、B股公司亦包括連卡佛、聯邦地產和會德豐等,惟監管機構在1989年取消該制度,太古已成為市場上碩果僅存的A、B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