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入教導所 越柙男收監

拒入教導所 越柙男收監

【本報訊】年僅18歲已經多次進出法庭的無業青年,涉嫌於本年5月在慈雲山慈康邨向一家三口淋潑腐液,被捕後聲稱肚痛並在醫院急症室內以毛氈掩護,甩脫手銬及鎖鏈逃走,越柙10小時始再落網。
青年早前在觀塘法院承認一項越柙罪,其代表律師昨要求判處監禁,獲裁判官接納,認為若判被告入教導所,須羈押多於一年,刑罰超過案件嚴重程度,終判監兩個月。
辯方求情指被告梁家洛(18歲)有偷竊及三合會罪行等案底,曾被判接受感化、入住兒童院及教導所,可惜每下愈況,但強調被告現已知錯,更向懲教職員坦承過往的不是,盼法庭以短期監禁代替教導所,更聲言被告「喺入面(教導所)都冇心機讀書」。
案件編號:KTCC2977/15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