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八仙塵爆造成12死、近500傷,檢方調查逾三個月,昨終提出起訴,但起訴對象只有活動負責人呂忠吉,指他早知噴灑的澱粉有爆炸危險,卻讓其發生,涉干犯業務過失致死等三罪,最重可判刑五年。檢方指呂行為極為嚴重,請求法院重判;而意外發生場地八仙樂園的董事長等人不被起訴。八仙塵爆只起訴一人,罹難者家屬憤怒了!
於6月27日發生的新北八仙樂園粉塵爆炸,經三個月,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昨終完成調查,並對主辦派對的玩色創意國際有限公司負責人呂忠吉予以起訴。起訴書指呂明知利用彩色粉塵可能導致燃爆,卻沒告知在場工作人員,亦沒對負責噴灑的人員作培訓,致令塵爆發生,致人傷亡,涉嫌干犯業務過失致死、業務過失致重傷害及業務過失傷害罪。檢方指他行為造成的傷亡嚴重,請求予以重判。
出租場地的八仙樂園董事長陳柏廷,以及在場噴灑澱粉的工作人員等八人則不被起訴。士林地檢署稱,舉行彩色派對的泳池不是觀光設施,八仙無義務設置消防設備。樂園跟呂忠吉亦沒拆賬,租場合約寫明活動舉行期間,維護安全的責任在於呂忠吉,加上起火至熄滅只有40秒,無法即時排除,故不起訴陳柏廷、八仙總經理陳慧穎及行政總監林玉芬等人。另外三名工作人員亦不被起訴,檢方稱現場設備沒故障,起火並不是因三人所噴灑粉塵,認為他們罪嫌不足。

替工失足誤噴澱粉釀大火
但於記者會上檢方發言人陳錫柱感嘆:「工讀生沒跌倒,應該就不會發生塵爆。」事發起因疑為其中一名盧姓代班人員在噴澱粉時跌倒,大量只要369℃就會自燃的澱粉被噴進內部有1000多℃的舞台探射燈,終釀成大火,但盧並非故意或過失,不被起訴。
檢方通報起訴決定後,呂忠吉受訪稱「起火點不在舞台上」,批評檢方沒找到真相,他直指不理解檢方為何只起訴他一人,「這樣的結果,恐怕對家屬是比較難以交代的」。呂忠吉日前接受台灣《蘋果日報》訪問時,亦曾哽咽指「半夜想到(八仙塵爆)都很難過」,又說會用餘生工作向死傷者還債。


「用餘生工作向死傷者還債」
地檢署指本案共造成499人傷亡,其中12死,86重傷,有16名外籍傷者,包括6名香港人。八仙樂園雖沒被起訴,但台灣律師游琦俊認為,受害人仍可民事索償,按台灣《消費者保護法》,活動主辦單位和提供場地的業者,必須提供安全環境,故不論是呂忠吉還是八仙,都必須負起連帶賠償責任。
台灣《蘋果日報》


八仙粉塵爆炸報告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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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主辦人、呂忠吉早已知彩色澱粉具引發塵爆危險性,但未告知現場工作人員及彩色派對參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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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忠吉讓操作人員噴灑澱粉於舞池,造成現場爆燃,致多人死傷,涉犯刑法過失致死、過失致重傷及過失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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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仙樂園的消防安檢合格,樂園與呂忠吉間無分紅,舉辦時間為閉園時間,意外發生時安全維護由呂負責,故八仙樂園三名相關被告不獲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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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火至熄滅僅40秒,縱加注意仍無法即時排除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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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噴灑彩色澱粉操作人員,其噴發行為並未引發火源;而盧姓被告是臨時工,重心不穩跌倒把澱粉噴進舞台燈,不足構成犯罪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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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忠吉的過失行為極為嚴重,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資料來源: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