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登仔反口拒認煽動罪

高登仔反口拒認煽動罪

【本報訊】從事電腦行業的「高登仔」去年佔領運動期間,在高登討論區發帖指「政總同立法會入面有好好食既(嘅)23鰷」,呼籲網民到「垃圾會政總同龍和吧」食魚,及後被控煽動他人包圍及衝擊立法會大樓。高登仔早前在觀塘法院承認一項有犯罪意圖而取用電腦罪,案件本月29日判刑,但他昨反口指控罪出錯及違憲,要求法庭讓他改稱不認罪。裁判官將申請押後,待辯方在判刑當天進一步陳詞。

指控罪出錯及違憲

被告黃恒達(22歲)於去年11月18日犯案,上周四認罪,昨透過另一位大律師申請推翻認罪答辯,指控罪指控他煽惑他人干犯強行進入、非法集結及未經批准集結罪,牽涉多項指控及不同控罪元素,應分開控告;惟控方強調控罪本身是針對被告有犯罪意圖而取用電腦,即有煽惑他人犯罪為目的,認為控罪本身沒錯誤。
辯方另提及控罪違反立法原意及違憲,相關陳詞及案例留待判刑當天進一步解釋。
案件編號: KTCC4205/15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