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綫新聞主播轉職做公關工作,理由是為了可以跟四歲的女兒多點時間相處。看到這段新聞想起自己。如果是我,也會如此決定。
為女父親者,最珍惜的是跟女兒相處的時候,看見上述新聞的時候,我正在女兒公司樓下等她下班。那天為電視台在九龍開工,收工之時看看差不多到女兒放工時間,便約了她在中環公司樓下等候,然後一起回家。我到早了,便靜靜在大堂中站了三十分鐘,非常有耐心。這並非我的常性,若是換了等候別人,十分鐘已經煩躁不安了,但這天站在辦公大樓大堂等着,身邊人來人往,有些人投來了奇異的目光,我則出奇的平靜,因為那時候我誰都不是,只是一個等女兒下班的父親。
有女兒的父親就是這樣的。那也是一種交情,有一次我跟朋友解釋這種交情的時候說,因為女兒的命是我給的,所以我的命也就是她的,這就是過命的交情。既然命都是她的,那還有什麼不是她的呢?這就是道理,只此一條,別無他選。
這天接了女兒回家,在晚飯桌上喝酒聊天,談論到一些事情,或許是DNA的原故,也可能是從小相處的關係,女兒的所見所想跟我很相似,儘管與俗世的人情世故有所出入,不大入得俗眼,但對得起天地良心,也不委屈自己。這也就是價值觀的類同了。為人父母者最愜意的事情,無非是兒女的價值觀和品味跟自己類似。我在女兒身上也看到了自己過去的影子,自覺做人正道,待人接物,心術不歪人也不儍,不會受俗套困惑。於是也隱約看到了女兒以後的為人處世之道,不壞,大致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