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慧寺未有註冊冇王管

定慧寺未有註冊冇王管

【本報訊】定慧寺董事翁靜晶曾就寺廟的混賬及破戒先後向佛教聯合會及寶蓮寺求助,均未獲正面回應。根據《華人廟宇條例》,任何華人廟宇均需註冊,收入及財產需由華人廟宇委員會管理。惟定慧寺並未顯示在委員會註冊廟宇清單上,盈餘亦無撥入華人慈善基金。
定慧寺是獲豁免繳稅的慈善團體,翁靜晶認為,今次混賬事件反映慈善團體冇王管,政府應加快立法規管。即使出家人觸犯結婚等戒律,亦只有出家人所屬的寺院或師傅有權將其逐出師門,她認為佛教界應成立戒律委員會,懲處違反戒律的出家人。
《華人廟宇條例》規定廟宇的收入、基金、投資及財產,均受委員會全權控制,只能保留部份收入作傳統儀式及修葺,盈餘需撥入華人慈善基金。惟以上法例多年來均未確切執行,全港約600間華人廟宇,只有約350間按例註冊,亦只有委員會直轄及託管的廟宇上繳盈餘。今年3月,政府以部份條文過時為由,建議剔除以上條例,改為自願註冊,並賦權民政事務局局長參與任何涉華人廟宇管理及濫用廟宇基金的法律訴訟。
諮詢文件亦指出,現行一些法例如《盜竊罪條例》可應用於華人廟宇,若廟宇爭訟案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律政司司長亦可履行其作為公共慈善事務守護人的職責。
■記者袁柏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