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鐘錶公司東主與新入職女下屬發展婚外情,疑惹來正室買兇向小三淋鏹。案中正候判刑的中間人接受辯方盤問時,否認為爭取減刑而誣衊本案被告,揚言協助控方是為贖罪。但他承認曾向警方表示,當時收到的指示只是叫他找人向女事主身邊淋鏹水,以作警誡。
早前已認罪的中間人練俊傑昨續在高院作供,並接受次被告楊明明(37歲)的代表大狀盤問。練前日供稱楊邀他找人行兇,謂「正室要淋小三」,惟他昨在庭上承認曾向警方表示,楊案發前曾謂「淋親人好大鑊」,故只叫他找人向女事主身邊淋鏹水,以作警誡。但練否認刻意誤導警員。
本案3名被告分別為鐘錶公司職員霍家寶(37歲)、無業的楊明明(37歲)與吳殷樂(22歲)。控罪指他們於2013年2月22日至3月8日,串謀他人非法及惡意向譚珮瑩淋潑腐蝕性液體硫酸,意圖使她燒傷。聆訊今繼續。
案件編號:HCCC120,432/14
■記者楊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