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巴拿扑前夫 婦脫謀殺罪誤殺罪成候懲 議員撰求情信

士巴拿扑前夫 婦脫謀殺罪
誤殺罪成候懲 議員撰求情信

【本報訊】內地來港的女保安員放工回家,因未即時答應為同住的前夫買飯,遭前夫用士巴拿扑頭,她聲稱因自衞而奪走士巴拿還擊,結果將前夫扑死。她被控謀殺於高院受審,陪審團昨以大比數裁定她謀殺罪名不成立,但認為她是被激怒下殺人,裁定她誤殺罪成。案件押後至下月9日,等候心理報告判刑。
記者:蔡少玲

51歲的被告李潔珍,聞打甩謀殺罪時,表現鬆了口氣,但隨即拭淚。辯方大律師陸偉雄在庭外稱,料不到陪審團退庭僅4小時便有裁決,結果被告兒子因上班而趕不及前來支持。
兒子蔡志滿早前為被告擔任辯方證人,力證死者脾氣暴躁,酒醉後會向他兩母子動粗,試過拿出菜刀聲言要斬他們。他指母親當日犯案後,一直哭着說對不起。

被告李潔珍被裁定誤殺前夫罪成。羅君豪攝

街坊朋友奔走代求助

原來案發初期母親被捕之後,兒子未有到收押所探望母親,至去年5月再提堂時,被告曾透過大律師要求法庭聯絡社工協助「搵仔」,但兒子當時卻在庭上旁聽。其後律師找他出任辯方證人,惟後來的6至9個月間他卻失去聯絡,至高院審訊前始再成功聯絡上。
兒子昨下班回家時拒受訪。鄰居徐柱志早前供稱,被告很有禮貌、吃得苦,反觀死者是粗人,酒後會自言自語。徐昨說,相信被告迫於無奈而誤殺死者。被告的街坊和朋友在案發後,因同情她而四出奔走向區議員、立法會議員等求助,據知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會為她撰求情信。
在廣州出生的被告跟年長9歲的死者蔡富華,於1988年在內地結婚,翌年誕下兒子,兒子與她先後於1995及1996年來港定居。被告來港後一直有工作,死者則在1997年金融風暴期間遭解僱,之後性情大變,將20萬元遣散費花光在賭博上;死者2010年中風,被告成為家庭經濟支柱。
2013年二人離婚,但死者仍住在被告沙田瀝源邨寓所。被告作供時稱,死者失業後每日飲酒賭馬,醉後就打她,兼逼她性交。去年3月3日,被告晚上放工回家,死者說肚餓要她買食物,她回應稍候,死者即拿出士巴拿打她的頭,令她流血頭暈,她為自保以剪刀亂刺,又奪去士巴拿還擊扑死者頭13下,死者送院5日後死亡。
案件編號:HCCC47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