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7歲青年網上結識11歲女童後,涉以給予Cosplay服裝為藉口,誘女童到寓所性交,女童醒後發現其內褲前後調轉而揭發案件。此案正排期到區院審理,惟青年保釋期間再犯,網上認識另一名13歲女童後,即涉與對方在家中性交,翌日又以生日為由,帶女童到賓館開房慶祝。青年昨在粉嶺法院否認控罪,需還柙候訊。
被告楊偉德報稱是快餐店兼職職員,昨否認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及非禮共3項罪名,即指他在今年10月7日及8日,分別在粉嶺家中及旺角賓館犯案。案件押後至11月24日再提堂。
案件編號:FLCC5311/15
■記者陸羽平、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