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特首委任校董的權力源自各大學條例,規定校董會一定數目的成員由特首或特首當然出任的校監委任,其中嶺大過半校董都由特首委任,屬全港之冠,亦令特首變相控制校董會。
每間大學條例規定特首委任校董的比例都不同,比例最高的是嶺大,33人的校董會中有18人都由特首直接委任,包括10名諮議會成員及8名校董,佔校董會成員過半,即特首可間接控制校董會。
比例次高的是浸大,34人中有15人由特首委任;比例最低的是中大,54人中僅6人由特首委任,佔約一成。相反,與其他院校比較,中大由校內成員任校董的比例較高,包括各書院成員、校友評議會選任成員等,佔校董會約一半成員。
雖然特首委任校董的做法沿用已久,但梁振英上任後貫徹用人唯親的做法就越趨粗暴,其中最明顯的是梁振英競選特首時的3位競選辦副主任紀文鳳、劉炳章及鄧淑德已經先後獲委任作港大、理大及浸大的校董;梁競選辦法律顧問廖長城及競選團隊成員、港區人大代表胡曉明更分別獲委任作科大及城大的校董會主席。
促立法保學術自由
退休高院法官王式英昨晚在港大集會回應梁振英委任校董的做法,他坦言「權在佢手」,笑言如今仍認為校監是禮節性是天真,認為港人和立法會應考慮設立新法例,規管所有大學管治機構保持政治中立,院校自主和學術自由。
■記者林偉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