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東偷情 妻涉買兇襲小三3男子疑串謀潑鏹受審

店東偷情 妻涉買兇襲小三
3男子疑串謀潑鏹受審

【本報訊】鐘錶公司東主與妻婚姻不美滿,分隔兩地,同時與新入職女下屬漸發展戀情。其後妻子得悉婚外情,涉聘鐘錶公司男職員等人安排對付女下屬。最終女下屬在辦公室被淋潑鏹水,身體3.5%皮膚燒傷。男職員等三名涉案男子否認串謀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昨在高等法院受審。
記者:楊家樂

女事主譚珮瑩事後送院救治。 資料圖片

三名被告分別為鐘錶公司職員霍家寶(37歲)、無業的楊明明(37歲)與吳殷樂(22歲)。控罪指他們於2013年2月22日至3月8日期間在香港串謀他人,非法及惡意對準或向譚珮瑩淋潑腐蝕性液體硫酸,意圖使她燒傷。
控方開案陳詞指,現年46歲的鐘錶公司李姓東主,早年與比他小一歲的何聘兒結婚。惟後來兩人婚姻關係不愉快,何曾企圖自殺,又搬到內地。
李在長沙灣開設辦公室,現年33歲女事主譚珮瑩於2006年入職,2007年與李發展婚外情。至2011年聖誕,事主致電李時竟是何接聽,最終因事主披露婚外情而令她跟李的關係曝光。何曾於2012年初在公司樓下停車場圖襲事主,但事主成功避開。
控方續指,何於2013年農曆新年前,約首兩名被告及其他人在鯉魚門一海鮮酒家見面,要求他們代為教訓事主,何並交換電話及展示事主照片。何又曾透露非常憎恨事主。

行兇者獲3,000元報酬

根據已認罪並將出庭頂證被告的練姓證人供稱,起初獲次被告接洽,得知報酬為4萬元,其後增至6萬元。而負責行兇的郭姓證人則指,是第三被告指使他行事,並謂會有3,000元報酬。
2013年3月8日,閉路電視拍下郭前往長沙灣案發現場。當時事主正在辦公室,看見戴上口罩的郭走到門前,手震兼東張西望,已覺可疑。最終郭用紙杯淋潑硫酸襲擊事主,事主在同事協助下逃離現場。
案件編號:HCCC120,43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