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早年以蒙面歌手形象出道的歌手龍小菌,今年6月涉在康怡廣場永旺百貨公司超市內順手牽羊,將香腸、菇菌及蔬果等值約125元的貨品放在手推車,經過收銀處時未有付款便離開。案件昨提堂,控方決定撤銷控罪,改以1,000元簽保守行為1年。
稱身體不適忘付款
現年27歲的龍小菌原被控以一項盜竊罪,她昨由經理人邵子風陪同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龍小菌對控方撤控表示感激,又稱「以後唔會咁大頭蝦」,她解釋當日是太累及身體不適才會忘記付款。她又指,現在經過超市,每當聽到警鐘響起便感驚慌,會心想「又嚟呀?」她並感謝大律師楊岳橋義助。
案情指,報稱是演員的龍小菌於今年6月10日傍晚,在太古城康怡廣場南座的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先後把盒裝莓、香腸、番茄、菌類放入手推車,其後被便衣保安發現她推過收銀處沒有付款,並直接將貨品放入環保袋。保安上前截停,檢查後確認貨品未「過機」,於是報警,龍小菌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案件編號:ESCC2932/15
■記者戴國輝、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