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抗爭應另訂目標(《學苑》前副總編輯 陳雅明) - 陳雅明

港大抗爭應另訂目標
(《學苑》前副總編輯 陳雅明) - 陳雅明

過去幾個星期,各方對港大校委大力聲討,卻動不了無恥之徒分毫。現在,是時候把義憤轉化為行動。沒有行動,就沒有改變。
擾攘大半年的港大副校風波,社會人士也認識到港大校委會弊病叢生,歸根究柢乃港英時代遺留下來的《香港大學條例》,規定特首自動成為港大校監,而《香港大學規程》則使校監可直接委任6名校委會成員及校委會主席。政治勢力可通過校務委員會(港大最高權力管治機關)直接干預港大事務。
可是,在校委會無理否決陳文敏後,大家都未能將批評轉化為行動。主因是現時還未妥當地確立清晰的短期、中期及長期的抗爭目標,使義憤不能轉化為行動。在社會上及校園內的意見,抗爭目標大致鎖定為修例及要求校委辭職。不過,把這兩個訴求定為短期抗爭目標,有不妥當之處。

修改《大學條例》需時

有論者在校委會否決陳文敏後,認為已先輸一仗,日後的抗爭目標應放在修改《香港大學條例》及《香港大學規程》。要根治校委會的弊病,修例是應有之義。可是,上次修改《香港大學條例》用了十年時間。再過十年,港大可能被外患弄得翻天覆地。修例乃遠水不能救近火,而且,修改《香港大學條例》、取消特首作為港大校監,須經立法會分組點票,功能組別必定否決。若要修改《香港大學規程》、削減校監委任校委會成員的權力,則最終要經由校監同意。現時的港大校監是梁振英,一個弄權的奸賊也不可能自願削權。
修例可視之為日後每屆學生會的抗爭目標,但不能把這個漫長的目標作為現階段抗爭的訴求。現階段必須確立妥當的短期及中期目標,才可能觸發進一步的抗爭。
還有意見認為,現時要使梁智鴻及李國章下台問責。事實上,梁智鴻下月就會卸任。而換了一個李國章,梁振英也可以使另一個梁粉補上。要求他們問責辭職,並無不妥,亦應該做,但不足夠。
短期內,礙於形勢所限,的確難以改變校委會。現時比較妥當的抗爭目標是解散校委會,然後成立臨時港大最高權力管治機關,成功修例後,才恢復校委會運作。這個建議可分期完成,短期目標為解散校委會,中期目標為成立臨時港大最高權力管治機關,長期目標則為修改《香港大學條例》及《香港大學規程》。
經過7.28衝擊校委會會議,雖然未竟全功,但暴露了校委會的脆弱。透過非大型抗爭,亦足以癱瘓校委會的運作。現在比較可行的做法是在港大發起佔領行動或包圍校委會會議,令校委問責辭職,然後解散校委會,再透過公投組成由教職員、學生、校友為代表的臨時港大最高權力管治機關;臨時港大最高權力管治機關的代表性乃來自教職員、學生、校友的投票授權。早前港大校友的公投並非無用,高投票率說明港大校友接受透過公投參與港大事務,日後大可使用。更重要的是,臨時港大最高權力管治機關可成為日後修例及恢復港大校委會時的重要參考,使港大校委會由政商管治邁向師生共治。
筆者希望,關心港大的人士可由批評校委轉去謀求港大的抗爭出路。即使以上的意見有所缺漏,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透過港大校委會本身既定程序或既有制度的抗爭不會有出路。不少人聽到關於制度外抗爭的意見時,總是回應:不可行。可是,我們又怎可以現時口頭上的無望,否定將來抗爭的任何希望?

陳雅明
《學苑》前副總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