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謀殺前夫案】
【本報訊】女保安員涉以士巴拿及剪刀謀殺前夫案續審。女被告稱早於她19年前來港定居時,與前夫已無愛情,後來深夜放工疲累回到家,仍被迫要與滿身酒氣的他性交。其子為母親作證時,指父親要日飲兩支大號廣東米酒,酒醉後常對兩母子動粗,曾拿菜刀聲言要斬死二人。
記者:蔡少玲
女被告李潔珍(51歲)自辯稱,1996年來港時與前夫只有感情,再無愛情。後來她在海皇粥麵工作,夜晚放工回家時已十分疲倦,但滿身酒氣的丈夫不只一次逼她性交,無視她的感受。她雖感丈夫身體骯髒和有難聞酒氣,無奈要就範。
女被告兒子蔡志滿(26歲)則供稱,去年3月3日案發日,父親在家「食煙睇電視同飲酒」,為了避開常於酒醉後會囉唆和脾氣暴躁的父親,不想與他爭執,他遂落樓食煙。
死者曾劈門揚言斬妻兒
至晚上8時,他打開家門,便見父親坐在染血沙發上,母親正為父親用毛巾止血,左手拿着一支士巴拿。他欲上前搶士巴拿,但不得要領。他其後按母親指示報警和幫忙止血,當時母親一直哭着說對不起,表現激動、傷心和後悔。
在內地出生的蔡志滿表示,他1995年來港時,父親已有飲酒習慣,自從父失業和祖母搬走後,更越飲越烈,每天起床就開始飲,每日要飲兩支大廣東米酒,酒醉後會責罵甚至向他兩母子動粗,但兩人從不還手。
蔡志滿憶述22歲那年,父親試過飲醉酒後,因二人走入房關門,父親即拿出菜刀聲言要斬殺他們,其後將房門劈爛留下兩個洞。蔡承認,案發時賦閒在家,試過兩次欠下財務公司共逾16萬元債務,由母親向內地親友借錢幫他還債。
辯方另傳召女被告的鄰居徐柱志作供,徐形容女被告很有禮貌,常與鄰居打招呼,又吃得苦,除正職外亦有做兼職;相反死者不理睬人,說話又大聲,是個粗人,他形容死者為人「怪怪哋」,飲完啤酒後會自言自語。
案件編號:HCCC47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