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聯合國大會主席負責主持聯大會議,帶領全體大會討論。聯大主席並無投票權,但可指派所屬國家代表團其他成員代表投票。
聯合國大會是聯合國六大主要組織之一,是聯合國主要審議及決策機構,亦是各國政府討論協商聯合國憲章範圍內世界事務的重要平台。國家主席習近平、美國總統奧巴馬、俄羅斯總統普京等中美俄元首,上月都先後在第70屆聯合國大會上發表演說。
聯合國大會流程與規則第35條至37條訂明大會主席權力,包括宣佈聯大全體大會開幕及閉幕、帶領全體大會討論、就議事程序問題作出裁決,向大會建議每名講者討論發言時間、次數,他亦有權向大會建議終止辯論,亦有權向大會建議終止或押後會議等。
五大區域輪任
聯大193個會員國按照地理位置分為非洲、亞太、東歐、拉丁美洲和加勒比以及西歐等5大區域。大會主席在各區域組之間輪任,由大會選出,任期一年。現屆聯國大主席是丹麥議會議長呂克托夫特(Mogens Lykketoft)。按慣例,中國、美國、法國、英國及俄羅斯五大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不會派代表出任聯大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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