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主黨區議員許智峯(圖)去年抗議中西區區議會閉門審議宣傳《基本法》撥款,企圖闖入民政處辦公室期間,涉嫌踢傷兩名保安,早前被裁定兩項普通襲擊罪脫。律政司不服裁決,提出覆核定罪,案件昨在粉嶺法院裁決。裁判官決定維持原判,但指許入侵辦公室,遭保安驅散依然留下,令保安相信許或會施用暴力,故下令許簽保守行為。
許在庭外批評律政司窮追猛打,是政治打壓;又指律政司要求簽保守行為罕見,會跟律師商量是否上訴。裁判官昨判他自簽1,000元及守行為1年,可取回4.2萬元訟費。
案件編號:ESCC4099/14
■記者歐陽聯發、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