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撥款 黃毓民覆核被拒

東北撥款 黃毓民覆核被拒

【本報訊】立法會財委會去年6月審理東北發展前期撥款時,主席吳亮星在多名泛民議員離座抗議時剪布通過撥款,黃毓民申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聲明財委會主席吳亮星無權自行決定停止處理議員動議,並且要求推翻當日撥款議決。高院昨頒判詞,拒受理黃毓民申請。
法官區慶祥指,早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就主席曾鈺成在辯論替補機制時剪布提出司法覆核,終審法院已一錘定音,基於三權分立原則,法庭不干預立法機構會行使權力。區官認為,財委會主席有權阻止拉布以維持議會秩序。法官又謂本案是法庭首次就《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23條的爭議作考慮,最終決定不就訟費頒下命令。
案件編號:HCAL78/14
■記者楊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