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茂波誹謗須付700萬訟費

陳茂波誹謗須付700萬訟費

【本報訊】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及其妻許步明,涉誹謗漢基國際學校校董盧光漢及其一對孖生子女,指盧的子女在考試「出貓」獲包庇,去年在高院被裁定誹謗成立,須向盧氏一家三口賠償23萬元。法官昨頒佈判詞,不接納原告要求訟費以懲罰性基準計算,認為陳氏夫婦是真誠關注校內學業誠信問題,判陳氏夫婦僅需支付原告六成訟費。與訟雙方在原審時都花費逾400萬元,換言之陳氏夫婦要為誹謗付出600至700萬元沉重代價。

23萬賠償額不減低

本案涉及5封電郵及1封作弊事件摘要,陪審團去年裁定全部文章誹謗,其中4封出於惡意。法官杜溎峰昨在判詞中,也處理了餘下2封無惡意的誹謗電郵。法官接納陳茂波一方的陳詞,指發送、轉載電郵的陳氏夫婦及收到電郵的學生家長、校長和校董會等人,均在學生作弊事件上有共同利益,法庭在衡量各方利益及原告是否被抹黑後,認為兩封電郵雖含誹謗性質,但電郵在他們間流傳,受特權保障,可以免責。但法官指即使無該2封電郵,原告所受傷害也不會有變化,故決定不減低賠償額。
案件源於2011年11月,仍為立法會議員的陳茂波於其就讀漢基國際學校的女兒口中,得知學校鬧出盧氏兄妹測驗作弊傳聞,陳與妻向校方及家長發電郵,被指誹謗,遭盧氏一家三口興訟追究。
案件編號:HCA370/12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