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盤官司】
【本報訊】中環鏞記酒家清盤案,已故甘家大少甘健成連敗兩官司,昨由遺孀梁瑞群代表到終院上訴。遺孀指鏞記母公司雖在海外註冊,但它與港有緊密連繫,資產、股東及董事均在港,認為終院可頒令公司在港清盤,以挽救大少遭二少不公平對待情況。
指母公司與港緊密連繫
原審及上訴判詞均指,本港法庭無司法管轄權將海外註冊的鏞記母公司Yung Kee Holdings Ltd清盤。代表遺孀的資深大律師翟紹唐稱,母公司持有多間附屬公司及本港物業,其辦公室設在中環鏞記大廈,業務均在香港。但終院常任法官鄧國楨質疑,母公司只持物業,怎能算是生意交易。翟解釋,不一定涉及交易才算生意,公司內部股權轉讓,也算是公司內部活動。
原審法官確認大少遭二少甘琨禮及其子甘連宏欺壓,被奪權及不尊重對待,但上訴庭推翻這個裁決。翟昨指,上訴庭錯誤理解原審判詞,上訴庭沒理據推翻這結論;又指雖然大少已離世,但遺產權益亦應受保護,故只有將母公司清盤,才能扭轉大少遭不公平對待的情況。
代表二少一方的資深大律師畢烈志稱,若海外註冊的母公司在港清盤,清盤人難以控制母公司,故認為應由二少一方買斷大少股份,非常任法官苗禮治亦認同買斷股份較實際。畢又質疑大少所指的不公平對待是他自製的問題,並不存在。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FACV4/15
■記者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