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西貢區議員方國珊(圖)去年5月因立法會審議將軍澳擴建堆填區撥款,兩度在公眾席展示標語或喧嘩,與兩名助理張美雄及方裕政被捕。3人昨日在東區法院被裁定共兩項違反立法會行政指令,以及一項妨礙執行職務的立法會人員罪名成立,各罰款2,000元。方國珊庭外表示考慮上訴,又稱「如果揀多次都會為居民發聲」。裁判官朱仲強在裁決時指出,立法會是莊嚴地方,為有效運作,任何人都要守秩序。朱官指抗議行為使會議暫停,保安員執勤時又弄傷手臂,3人明顯擾亂秩序。案件編號:ESCC3792/14■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