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鑽隧道 毀米埔濕地港府︰泥漿湧魚塘影響微

高鐵鑽隧道 毀米埔濕地
港府︰泥漿湧魚塘影響微

【本報訊】高鐵米埔段過境隧道工程,今年8月初曾發生工程泥漿污染魚塘事故,當時泥漿沿魚塘塘壆的地底氣孔溢出,流入具高度生態價值魚塘。港府昨向立法會提交文件解釋事件,指未察覺事故對濕地構成重大生態影響,也未發現建造隧道工程,令地面沉降或地下水流失,強調港鐵已採取補救工程,環保署也會繼續調查港鐵有否違反環評及污染管制條例。觀鳥會則指,上月在米埔仍觀察到有魚塘冒出氣泡,質疑港鐵施工方法有漏洞,威脅濕地生態。
記者:鄭啟源

米埔泥漿污染魚塘事故在8月6日發生,當時擔竿洲路高鐵走線範圍,一個鄰近拉姆薩爾濕地的魚塘塘壆,有大量泥漿從地底氣孔湧上路面,污水不但污染具生態價值魚塘,更循雨水渠流入濕地範圍,最後塘壆更下陷形成破洞。
港府昨向立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解釋,當局指事發地點距離米埔沼澤區限制地區超過800米,處於拉姆薩爾濕地邊緣外圍。漁護署近月巡視,未發現泥灘及基圍環境出現異常,亦未有察覺事件構成任何重大生態影響。
文件指出,事故是在隧道鑽挖機運作期間發生,隧道鑽挖機當時用泥漿為泥土加壓,防止地下水混入泥漿。惟泥漿在壓力下,沿隧道相連的氣孔,以及已填塞的探土孔湧出。
事件後,高鐵承建商已採取補救行動,包括停止鑽挖機運作,封密溢漏探孔,清除流入附近魚塘泥漿,並填好因下陷的洞口。承建商上月亦已採取額外措施,加強封密可能受鑽挖過程影響的探土孔,降低發生同類事件風險。

再揭兩魚塘曾冒氣泡

環保署目前繼續調查事故中,港鐵有否違反環評及其他污染管制條例。建造隧道期間,則沒有明顯地面沉降或地下水流失,亦沒有對鄰近環境構成不良影響。
港府又披露,除泥漿事故外,去年4月24日及6月17日,亦曾發生兩宗魚塘冒氣泡事故。當局解釋,氣泡溢漏是鑽挖機運作中進行壓力調節的正常現象,事件後有作出跟進調查,並未有發現違反環境許可證條款。
觀鳥會保育主任胡明川表示,上月曾到發生湧泥漿事故的魚塘觀察,魚塘仍有冒氣泡問題。她說,雖然承建商已採補救措施,但難料會否再有事故發生,又質疑鑽挖隧道向泥土加壓過程,或對生態造成潛在破壞,促港鐵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