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曾蔭權】
【本報訊】前特首曾蔭權遭檢控,再令人關注《防止賄賂條例》至今仍未適用於特首,3年前曾承諾將特首納入防賄條例的特首梁振英,昨被多次追問會否履行承諾時,仍拒絕交代修例時間,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也為梁隔空護航,指若特首可被檢控「會影響地方穩定性」。法律界議員質疑,梁至今拒絕修例,可能與他收受澳洲公司秘密巨款,擔心被控告有關。
記者:林俊謙
梁振英昨日出行會前,主動談及曾蔭權被廉署控告一事,重申案件由律政司作出獨立決定,沒有任何政治考量,指包括政府在內的所有人,都不應該由於評論或猜測,影響案件公平審訊,又呼籲外界不應滋擾曾蔭權或與案件有關人士,因為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
對於梁振英遲遲未履行承諾,將特首納入防賄條例規管,是否與他去年底被揭收取澳洲企業UGL 5,000萬港元報酬,但未有申報有關,梁振英表示:「兩件事係無關係」,對於被追問會否擔心遭廉署調查,梁振英也未有作出正面回應,他只表示:「呢個問題係喺我當選行政長官之前,離開舊公司時的一個離職安排」。
之後記者再多次追問梁振英何時履行有關的承諾,梁振英先後兩次拒絕回應,只稱行政署早前已發出書面聲明。行政署早前回覆查詢時表示,政府需要詳細研究修訂建議及作通盤考慮,會盡快完成有關研究,然後諮詢立法會。
「人哋會利用條款誣告」
梁愛詩昨日接受商台的訪問時則指,特首在任時不會被檢控是「非明文規定」,指特首若要面對隨時會被人檢控,將影響地方穩定,「一方面佢係位置高,一方面有危險,人哋會利用條款作出檢控、或者誣告,會影響地方穩定性」,但她補充,若特首涉及嚴重違法行為或瀆職,立法會能啟動彈劾程序後報請中央政府提出免職。
梁愛詩又拒評《防止賄賂條例》應否擴大至適用於特首,只稱修例要詳細研究,要「一步一步做」。
前廉署總調查主任查錫我接受港台訪問時指,政府至今未有就《防止賄賂條例》修例,做法莫名其妙,認為特首與以往港督不同,並不享有超然於法例的豁免權,所有法例都應該適用於特首,「睇唔到有乜理據或者憲制條例,令特首可超然於法例之外」。
郭榮鏗:將提口頭質詢
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批評,梁愛詩口中的「非明文規定」在基本法上並不存在,批評梁愛詩「根本係亂講」,又質疑梁振英至今拒絕修例,是因為曾收受澳洲公司秘密巨款,擔心修例後將被控告。郭榮鏗又指出,梁振英至今未有明確交代拒絕修例原因,他會就事件在11月立法會大會提出口頭質詢。
曾與曾蔭權在政府共事的前政司司長陳方安生昨日接受港台訪問時則指,政府處理今次曾蔭權事件的時間過長,她對有人感到事件背後有政治動機並不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