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男教師涉去年暑假在公眾泳池非禮「香港女飛魚」蔡曉慧泳班的7名女學童,案件昨在粉嶺法院開審。控方傳召的首名證人稱,被同一男人摸了4至6次,範圍最大一次由臀部到小腿,若閃避更會挨近伸手,認為是蓄意「鹹豬手」而非無心碰撞。但辯方指被告患強迫症,游泳時碰到人不會停,也不會記得。
記者:勞東來
涉案女童案發時介乎11至13歲。案發於2014年7月29日晚,當時7名女童在沙田顯田公眾泳池內沒有劃線的「公海」範圍來回練習,有女童向蔡曉慧投訴被摸,蔡召集7名女童,發現全部均有被摸臀或腿,於是報警,當場拘捕嫌疑人。
不停游 碰到人也不知
庭上播放了案發時12歲的事主A錄影片段。A憶述當時正練習自由式,突遭人用手掃到左大腿外側。
她初時覺得泳池內有碰撞不出奇,但遭同一戴橙藍色泳鏡、穿黑色泳褲、游蛙式的男子手掌碰到次數達4至6次,觸碰後不縮手,一次更由臀部摸至小腿,覺得對方是蓄意非禮。
被告趙子卓(38歲)否認18項非禮罪,辯方律師引述專家報告指被告患有自閉、抑鬱及強迫症,須不停游水,即使摸到人亦不知,又指出警方拘捕被告後無做認人手續。
辯方律師盤問A時提出,「公海」泳客可自由活動,而A只是憑泳鏡認人,沒看到其樣貌;A對兩點均同意。
律師又質疑A判斷對方蓄意撫摸,是憑個人感覺抑或聽到隊友也遭撫摸後才覺得。A起初表示因最後一下撫摸範圍大,已肯定對方是蓄意,然後卻認同律師提出,普通泳客動作可能較大,而她游泳較快,短暫觸碰已可觸到大面積。最後在裁判官提問下,A稱憑自己感覺已有八成肯定是蓄意,聽過隊友說法就「好肯定」。
被告離開法院時,穿風褸笠頭,戴上太陽鏡和口罩,迅速步向駛進法院閘內的私家車,其家屬則阻擋記者拍攝,場面一度混亂。
案件今午將會繼續審訊,蔡曉慧稍後也會出任控方證人。
案件編號:FLCC266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