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校委會學生委員洩露了副校長人選爭論會議的內容,違反校委會的保密協議,遭到大人們的譴責,還要追究責任,研究是否要取消他的委員資格。
違反保密協議,算是違約了,但違約到底是不是壞事,也不可一概而論。若違約是為了公眾利益,為了公義,那這樣的行為就不能算錯。
港大校委會的保密原意,是為了可以讓委員們在發言時無所顧忌,暢所欲言,本意是好的。但如果這個保密原則被人利用來胡說八道,肆意妄為,那就成了隱善揚惡的幫兇,成了黑箱作業的禍源。
以這次學生委員「洩出來的密」所見,實際情況就是如此。關鍵是如此的胡說八道肆意妄為,以不成理由變成理由,沒有根據變成根據,直接製造了投票結果。學生委員公開了會上某些人的發言之後,遭指責沒有誠信、「玩嘢」。但是,看了那些大人委員羅織的反對陳文敏當副校長的理由,你覺得他們不是「玩嘢」嗎?他們關起門來玩嘢,玩掉一個陳文敏,也玩掉了香港大學的聲譽,動搖了學術自由的根基,如果繼續保密,繼續讓他們關起門來秘密玩,有良知的知情者也就只有兩個選擇,一是憤而劈炮,二是揭醜於太陽之下。港大的馮同學選擇了後者,他確實違反了校委會的保密原則,但成全了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