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決定落案起訴曾蔭權,一時好奇之下我在fb嘗試搜尋「曾蔭權」這三隻字,原來絕大多數人都覺得是「方丈很小器」。不過,我卻意外地找到了一篇2008年的舊文《曾蔭權暗批梁振英指行會議員應守紀律》( http://bit.ly/1M66cjo )。自稱N屆也不會參選特首的梁某人,當年借率先宣佈工資保障運動成效不彰,爭取立法成功上位,更成了社會棟樑的偶像。無錯,原來現任特首,曾幾何時也曾經公開違反遊戲規則;至於這位梁某人有沒有因為爆料而令「行政會議」蒙羞,可能要屈姓女士才懂得解答。
保密協議這個題目,幾天來雖然鬧得熱烘烘,可惜仍不着邊際。真君子,不能說的話,就算房內只有一個人,也不會將話宣之於口;可以對任何人說的話,就有心理準備讓天下人都會知。假如說保密協議是為了參與的社會賢達,暢所欲言,言下之意就是承認,出任公職的社會賢達,在人前人後閉門公開是兩套面孔,說得難聽一點,就是暗指他們都是偽君子。
話雖如此,我不是否定保密協議的存在價值。保密協議,原意是要讓決策組織在制訂政策的過程,不受外來力量影響。換言之,在決策完成過後,讓相關的持份者和公眾得悉事件的關鍵,實乃捍衞公眾知情權。重要如聯儲局公開市場委員會,在會議過後個多月,也後將會議紀錄公開。我不知道港大校委討論有多重要,討論內容在事後也要絕對保密。
就保密協議小題大做,反而更加凸顯當下特區,有某種人每每在決議前將會議內容張揚,企圖借輿論改變結果。梁某人當年預先張揚工資保障運動成效不彰,借公眾力量影響行會決策,是為一例;至於此人德行如何,相信社會自有公論。港大校委事件,其實最先由親建制報章洩密指陳文敏可能出任副校長的新聞;校委主席梁智鴻當時就已經有責任去嚴正處理。最終事件淪為一場政治鬧劇,梁智鴻其實責任最大。偏偏這位梁醫生,又是標準工時委會員的主席。難道,香港真的淪落到像TVB劇集的世界般,老是常出現都是同一堆面孔?
利世民
http://www.facebook.com/leesimon.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