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人稱「佔旺畫家」的潘運塘在旺角花園街公共圖書館內,藉詞教14歲女童畫畫及帶她看畫畫用具為名,強吻她並多次捉着她的手,又企圖擁抱她。女童受驚下向同學求助,及後報警揭發事件。潘昨在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非禮罪,被判入獄三星期。
被告潘運塘(27歲)昨承認於今年6月11日,在旺角非禮就讀中三的女童X。控方指被告有27次案底,其中一次與本案性質相同。辯方求情時向法庭呈上由甘浩望神父撰寫的求情信,指二人於社運中認識,認為被告善良及樂於助人,願在被告出獄後作出長期監護及指導,而甘神父昨亦有到庭旁聽。
案件編號:KCCC2171/15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