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TLAC要求較預期鬆

銀行TLAC要求較預期鬆

【本報訊】為應對未來潛在金融危機,多國央行組成的金融穩定委員會(FSB),要求銀行2019年總損失吸收能力(TLAC)達到規定,據彭博引述消息人士指擬先訂於16%,較外界預期手鬆,或有助銀行維持派息穩定。

消息對歐資大行有利

所謂TLAC,即是以風險加權資產(RWA)為基礎,銀行撥出規定比例資本及債權,使在經濟危機出現、RWA大幅損失時,撥出比例能夠完全吸收損失,而不用由政府埋單。RWA意指經過風險評級而計算的資產,業務風險越高,耗用資本則越大。
據彭博引述消息人士報道,2019年TLAC先訂於16%,2022年將會提升至18%,較早前FSB人士提議幅度16%至20%,接近於「下限定價」。FSB發言人拒絕回應報道。
分析指,TLAC起步門檻降低,對歐資行有利。事實上,不少銀行為符合監管要求,所賺取的錢均會以回撥利潤形式增加資本,派息及花紅或會減少,股東不滿之餘,亦減損員工士氣。現時只有國際大型銀行須符合監管新規,如滙控(005)、摩通等,因其對金融系統穩定性有重大作用的,工行(1398)、農行(1288)及中行(3988)則於2025年才須符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