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王維基任主席的香港電視網絡(HKTV,1137)早前打算使用Digital Terrestrial Multimedia Broadcast(數碼地面多媒體廣播,簡稱DTMB)制式提供流動電視服務,但通訊辦要求港視先依據《廣播條例》取得免費電視牌照。港視不服提出司法覆核,原訟庭昨裁定港視敗訴,指港視若採用DTMB制式廣播,則跟無綫或亞視一樣,可透過大廈公共天線「入屋」,須受《廣播條例》規管。
港視於2009年12月申請免費電視牌照,但前年10月遭行會拒絕,同年底斥資1.57億元購入中移動旗下流動電視業務,打算去年7月開台,卻因未獲准將傳送節目制式由China Mobile Multimedia Broadcasting(中國移動多媒體廣播,簡稱CMMB)轉為DTMB,最終於11月以Over The Top(OTT)模式廣播。
港視去年1月就免費電視牌照發牌決定申請司法覆核,今年4月獲判勝訴,但行會提出上訴,明年2月17日審理。本案是港視於去年4月興訟,就廣播制式提出司法覆核,兩案均由法官區慶祥處理。
港視:研究採用另一制式
法官於判詞中指,《廣播條例》立法原意旨在規管向大眾廣播的節目內容,保護兒童及社會道德。若港視採用DTMB制式,則如同無綫或亞視一樣可入屋,供超過5,000個指明處所的觀眾收看,故即使是流動電視服務,亦須受《廣播條例》規管。
法官續稱,政府曾在諮詢文件及立法會簡報中指流動電視服務不受《廣播條例》電視發牌制度監管,但這並不包括入屋服務,故政府沒改變政策,亦無違反港視合理期望。法庭並決定不運用酌情權,澄清港視在何種情況下不需申領免費電視牌照而可提供流動電視服務。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與通訊辦均歡迎裁決,通訊辦表示與通訊局樂於協助港視推出符合法例和傳送者牌照要求的流動電視服務。
港視傍晚發公告回應,表示會就判詞上訴尋求法律意見,亦會與通訊辦探討,採用另一個傳送制式的技術可行性。港視預期截至今年底的全年業績可能出現多媒體業務的減值虧損,對公司的財務業績造成顯著影響。港視將於今早開市復牌。
案件編號:HCAL39/14
■記者楊家樂、胡仲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