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訪港旅客持續下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昨午公佈,政府將額外撥出1,000萬元成立配對基金,資助本地旅遊景點到海外或內地推廣宣傳,冀吸納高增值過夜旅客,每宗申請上限為200萬元。這已是政府繼額外撥1.06億元後,再撥款助旅遊宣傳,但計劃申請準則含糊,有學者也認為政府更應着手改善交通配套及開拓新景點,而非貿然派糖。
記者:佘錦洪
配對基金屬一次性措施,政府將額外撥出1,000萬元,以資助本地旅遊景點公司到海外及內地推廣宣傳。景點每出一元,基金亦撥出一元,即變相負擔一半費用。每宗申請下限10萬元,最高可達200萬元,由旅發局負責審批,即日起至下月14日開放申請,預期下月內可完成所有審批程序。
蘇錦樑指合資格景點可邀請如航空公司、旅行社、零售商等共同申請,認為會前往旅遊景點的旅客,一般屬高增值過夜旅客,能同時帶動酒店及零售業。其實,政府財政預算已額外批1.06億元供旅發局及新聞處加強推廣,蘇錦樑拒絕評論再增撥資源成效,僅稱旅遊宣傳效益一向難以量化。
基金計劃本身問題多多,蘇錦樑見記者時聲稱申請細則將於昨晚上載旅發局網站,但當局之後改稱今晨才上載。至於甚麼「景點」可申請,蘇錦樑未有正面回應。
據了解,展覽場地如畫廊、政府管理設施如濕地公園一律不可申請,只有直接經營旅遊景點、並收取入場費的公司如海洋公園、迪士尼樂園、昂坪360等,方可申請。就算是遊客必到如蘭桂坊、黃大仙祠等因不收入場費,均不符合資格。
不過,據悉前身為已婚警察宿舍、由同心基金會管理的PMQ元創方,雖不收入場費,因屬古蹟可申請。
旅客寧看網民推介
政府屢撥款宣傳,但不少旅客受訪時坦言不着重官方宣傳,寧可看網民推介等。中大商學院助理院長李兆波直言金額太少,連同景點自掏腰包僅2,000萬元,「喺《Financial Times》落個全版廣告都要成100萬啦」,預期成效不大,要吸引高增值客源更是「天方夜譚」。他認為香港欠缺新鮮景點方為致命傷,而部份遊客會到的地方又欠交通配套,「你想去大澳,都唔知有冇的士返出嚟」。據業界透露,旅遊事務署數周前與本地大型景點代表開會,之後便構思成立基金,並交旅發局審批。但預料業界反應一般,相信最終申請者不多。
遊客心聲
以色列遊客Amit Fel(左):
「我對香港的認識來自旅遊網站及來過的朋友,大家分享自己的旅遊經驗,不記得有看過任何宣傳片或推廣。」
瑞士旅客Peter Aeschbacher:
「我2000年來過香港,今次是第2次。雖然高樓依舊,但我覺得變糟糕(Terrible),全條街都是化妝品及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