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電警署騙財 內地男囚兩年

致電警署騙財 內地男囚兩年

【本報訊】有電話行騙集團誤打誤撞致電到警署,聽電話的是一名總督察,騙徒自稱是其子,索款23萬元。總督察即時識破騙局,一邊扮作上當保持通話,一邊通知同袍部署拘捕行動,更親自出馬交錢,最終擒獲負責收錢的內地漢。涉案內地漢昨被判監兩年。
持雙程證來港、負責收錢的內地漢林嘉源(26歲)昨在區院承認串謀洗黑錢及管有假身份證罪。辯方求情指被告在內地經營租車公司,經朋友介紹犯案賺快錢,擔心本案影響正申請單程證來港的家人。法官判刑時謂被告只是負責收錢,並無直接參與電話騙案,但同類案件日益猖獗,遂應控方要求加刑4個月,判監兩年。

總督察親自交錢

案發於今年6月23日下午,九龍東重案組總督察雷振南在慈雲山警署辦公室接到電話,對方自稱是其子向他求救,然後另一人接過電話,表示其子充當擔保人,但欠債人未能償還,故向雷索23萬元。
由於雷沒有子女,一聽便知是騙案。他一邊示意同袍準備拘捕行動,一邊還價至2.2萬元,並將報紙放入膠袋當贖金。其後雷改用手機與對方保持通話,並按指示前往旺角交錢。其間雷看見被告一直跟蹤及監視他。
其後騙徒在電話內要求雷將錢掉入聯運街花槽後離開現場。雷照做,被告隨即上前拾起膠袋,發現只是報紙,呆站原地用電話通知同黨。同黨立即要求雷拿出鈔票揮舞,埋伏警員見狀遂上前拘捕被告。
警方庭外表示,電話騙案有上升趨勢,去年全年約有2,200宗報案,涉款4,000萬;但單是今年1月至8月,已有約2,550宗報案,涉款逾兩億元。
案件編號:DCCC678/15
■記者蘇曉欣、楊家樂